标准名称 | 民用无人机系统基于5G技术的机载通信终端通用要求 | 英文名称 | General Requirements of Airborne Communication Terminal Based on 5G Technology for Civil Unmanned Aerial Vehicle System | ||
工作组 | 行业应用工作组-通用模组与行业终端工作子组 | ||||
牵头单位 | 中移(成都)信息通信科技有限公司 | ||||
参与单位 | 紫光展锐(上海)科技有限公司、国网信息通信产业集团有限公司、芯讯通无线科技(上海)有限公司、成都纵横大鹏无人机科技有限公司 | ||||
范围和主要技术内容 | 本文件规定了民用无人机系统基于5G技术的机载通信终端在设计和制造方面的通用要求,包括基本要求、通信要求、电磁兼容性要求、环境与可靠性要求、安全要求等。本文件适用于使用基于5G技术的机载通信终端的民用无人机系统。 | ||||
项目负责人 | 兰盾 | 联系方式 | 13808205185 | 邮箱 | landun@cmii.chinamobile.com |